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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学位有哪几种?


        按照学位条例、高等教育法以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国的学位按下列学科的门类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按层次划分,我国学位分为三级:学士、硕士、博士。
        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可以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者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者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可以获得硕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的研究生,或者具有研究生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者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绩,可以获得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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