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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法知识百问25—29


   (上接7月5日五版)  
   25、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何种《规范》经营药品?  
   答:药品经营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26、如何确认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规范》的要求?  
   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27、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应建立并执行什么制度?  
   答:药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28、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的购销记录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内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29、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必须准确无误,并正确说明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改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中药材,必须标明产地。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法制日报20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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