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如何认定?
作者:蒲星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点击数:
教师法中分别对教师的思想品德、学历要求和不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的公民如何申请获得教师资格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是公民获取教师资格的基本条件。这些基本条件,还需要得到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认定才有效。教师法对教师资格的认定有明确规定:
1.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3.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资格认定是实行教师资格制度的关键环节。公民具备了取得教师资格的素质,如果不经过有关部门的资格认定,也不能当教师。公民在取得相应学历或者经过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后,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取得教师资格。有关部门应当验证申请者的学历或考试成绩,考察申请者的思想品德情况和教育教学能力,经过严格、科学的认定程序,决定申请者是否能取得教师资格。教师法同时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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