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后,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什么作用?
作者:蒲星荣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点击数:
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后,除事故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地方人民政府也应当及时采取紧急措施。因为污染事故发生后,可能涉及众多方面,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当地的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全面指挥,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人力、物力、财力,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及时排除污染危害。地方人民政府在接到环保部门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决定是否采取解除或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一旦决定采取措施,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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