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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在我国教育制度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我国的教育体系由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组成。普通教育是指包括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是一种学历教育;职业教育是指使受教育者获得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职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成人教育是指通过业余、脱产或半脱产的途径对成年人进行的教育,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如岗位职务培训、进修和参加函授、电视大学、自学考试等进行的学历教育等。
        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素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日益重要,发展经济需要依靠先进的科学技术,但是,要把先进的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还需要大量能够掌握先进技术的熟练工人。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大量应用人才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职业教育有了较大的发展。从我国当前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来看,在教育结构发展战略的选择上,要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根据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要逐步做到使新增劳动者基本上能够受到适当从业岗位需要的基本职业技术训练,在一些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劳动岗位,就业者能较普遍地受到系统而严格的职业教育,初步建立起从初级到高级结构合理、行业配套、形式多样,并能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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