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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历教育包括哪些内容?


        高等学历教育是指受教育者经过国家教育考试,进入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在规定的期间内学完相应的课程,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高等教育。与它相对应的是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的最大特点是,经过学历教育不仅使受教育者掌握了知识,而且很重要的是可以给受教育者一个证明,标志着他的受教育程度。因此,国家对学历教育的管理相对于非学历教育要严格许多。
        目前,我国的学历教育主要是由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进行,这主要包括: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实施。科学研究机构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承担研究生教育的任务。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具备国家规定办学条件,通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批准,可以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另外,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校举办一些函授班、夜大学也可以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公民通过国家规定的考试,达到相应标准,才能取得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资格。
        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这三个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在招生对象、培养目标、修业年限、学业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根据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历教育应当符合的学业标准是:专科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本科教育应当使学生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硕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博士研究生教育应当使学生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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