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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所谓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发布行政命令,宣布不得继续生产、销售的产品。例如,自80年代初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已连续发布了17批共600余项淘汰的机电产品目录;国务院办公厅1991年以67号文件宣布淘汰了6种农药;卫生部先后宣布淘汰了一百多种药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多是属于性能落后,耗能高,效能小,环境污染较大,毒副反应大,对人体健康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和动植物安全危害较大的产品。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生产者不得继续生产;销售者在超过规定的时间后,不得继续销售。否则,将依法追究生产者、销售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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