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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公司与他人订立合同后,在履行的过程中合并或者分立了,其合同权利和义务该由谁承受,如何承受?


        当事人分立和合并不仅是现实中经常出现的情况,也是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在我国市场经济秩序还不十分健全的情况下,一些法人或者组织假借分立或者合并转移债务,逃避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造成了社会和经济秩序的混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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