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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夫妻离婚时,一方单独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如何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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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股权的变动或分割比例。即通过夫妻协商一致,将原有一方单独持有的股权交由另一方持有或按照一定比例由双方分别持有。但是,基于公司法在股权变动中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夫妻对股权变动或分割比例的协议尚不能发生效力。
    二、由公司其他股东决定是否同意该股权变动,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需要互相信任了解,因此,公司其他股东有权对是否接纳新的股东作出决定。同时,基于对公司老股东即有利益和控制权的保护,法律允许公司老股东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排除新股东的加入。因此,在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夫妻对股权变动或分割比例的协议才能对公司发生效力,才可以据此要求股东变更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
    三、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股权变动,那么公司股东就有义务以同等条件收购该股权,从而将夫妻共有的股权转化为其他股东收购股权支付的价款,使夫妻对股权的分割变为对股款的分割。如果过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股权变动,又不购买该股份,那么超过新《公司法》第72条所规定的30日答复期,即视为他们同意股权转让,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夫妻对股权变动或分割比例的协议对公司具有效力,可以据此要求公司据此变更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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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孺子牛 来源:星荣服务网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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